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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字眼
Advance Member
 
不當的字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50
這種東西要安全小心作業,物品本身就要包住厚厚的泡棉棉被毯子綁好黏好做保護。
上有吊臂下有推車滾輪。
雖然說人多也可以解決,而且時間比包裝拆包裝的時間還要少。
可是人多去搬就要大家施力節奏一致正確互相配得上,新來打工的很難做到這種默契。
老經驗的人知道怎麼躲危險,或者說以前不會躲的已經受傷改行或人生登出,新來的打工仔不知道這些。
會打這種工的,肯定家裡面不會太好過,不可能還有個十萬塊閒錢去請律師搞定。
檢警如果查個三個月半年一年起訴,家屬大概得到求償結果已經超過一兩年以上,法官檢察官為了減少工作量又特別愛你們私下和解;你們不和解我就把案件拖到你們誰撐到受不了壓力願意和解。
突然想起我那個離婚的小舅,判決說他對小孩有探視權又怎麼樣?離婚後不讓他探視,他是還有很多錢可以請律師繼續打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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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舊 2025-12-30, 10:4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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