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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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mwu995
某A大概是沒念過六法全書,也沒打過幾場官司的鍵盤法官吧!
除非案情一模一樣,同一位法官才會有一樣的法律見解。
魔鬼藏在細節裡,不同的細節會讓法官引用不同的法規做判決,
讓某A跟脆上面的青鳥一樣跳腳,結果沒唸過法律的青鳥說法律專門的法官硬拗,
最後只是表現出對法律的無知。
其實我蠻佩服青鳥的無知與無畏,大聲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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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講什麼東西,很明顯連當鍵盤法官都很失敗。
又在出這種稻草人爛招了。
我什麼時候說「兩個判決一定要有一模一樣的見解」?
沒唸過法律的藍白仔整天罵恐龍法官都不判死刑,法官都不專業亂用心證亂用法條,都是綠色法官害得台灣變成犯罪天堂,
然後現在有個藍色法官替你們黨的政客硬拗法律,忽然變成為法官很專業了?
你不要這麼雙標好嗎!
你不懂我教你好了,法律只是中文,不是數學公式,如果你願花點心思,人人都能看得懂法條。
這位法官在助理費上,同樣是「直接匯入助理帳戶,在過去法界普遍被認為是助理薪水」的認定上,對民進黨的童仲彦就用「助理費是薪水,議員不能動」重判五年。
對白黨的高虹安就用立院法制局的研究報告,連立院都不敢背書的獨特見解「立委助理費是立委補助款」,直接判高無罪。
還有,這不是陳玉珍即將要修的法嗎?
所以郭法官直接用還沒通過的法來判,到底誰不懂法律?看來我都比這個法官懂法律。至少我知道還沒通過的法,還有法制局的研究報告不能當成真正的法律來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