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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p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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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012
引用:
作者蠻荒
這個首先跟本國法律判決有關
你衝上去幹掉現行犯、或是用刀傷了他、讓他失去行為能力,但事後會被怎麼判、我相信大家心裡都有數

法官可能會說
你可以徒手奪刀
可以不傷人命下壓制對方

要是我就請法官示範看看如何徒手奪刀

被鋁棒打要賠200萬…法官稱「可奪棒」!李茂生嘆:難怪人民不信司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06/1163901.htm

法官相信吳男若要防止挨打,可以奪走鋁棒,手段較輕微,
但吳男卻選擇將人往後推倒,顯然已經超越防衛的必要行為,屬於防衛過當
舊 2025-12-20, 02:44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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