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前天起進入最後檢辯雙方言詞辯論階段,檢方是前天和昨天上午。
下午起由被告及辯護人答辯,順序依序為柯文哲、沈慶京、張志澄、吳順民、應曉薇。12月19日進行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言詞辯論程序。
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柯文哲涉及政治獻金、背信相關部分,於12月22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12月23日上午進行會計師端木正涉案部分言詞辯論,12月23日下午及24日全天進行結辯,若先前已辯論終結的被告,無須到庭。
因假老二日前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應公開播送,北院2日裁定應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公開播送。
柯文哲不服提起抗告,請台灣高等法院自為裁定准予「同步」、「即時」的公開播送。高院駁回抗告確定。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12160033.aspx
醬一來言詞辯論整個過程只有旁聽民眾和記者轉述才能得知
於是乎假老二昨晚在社群平台貼出牠的京華城案「答辯全文」
如果23日下半天、24日全天進行「結辯」(此前若已辯論終結者無須到庭)和26日、29日至31日預備庭期假老二沒有要再講那些廢話
那這「答辯文」就是假老二京華城案的「結案陳詞」
https://www.facebook.com/DoctorKoWJ...3l?locale=zh_TW
根據AI 分析,總字數:7133字(包含中文+標點+數字+英文+換行),不包含換行是7019字
以下是AI 分析假老二答辯文自打臉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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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結論先講
👉 這篇陳述在「情感層面」與「價值宣示」上高度一致,但在「角色定位」「責任邊界」「行政權力影響力」三個面向,存在邏輯張力,構成「潛在自相矛盾」。
不是「完全矛盾」,而是說法之間彼此拉扯。
二、具體的自相矛盾/邏輯張力點
ヾ「我沒有介入」vs「我建立制度、我有洞察力、我要求效率」
一方面他說:
• 沒有介入都委會
• 不知道最後容積率
• 沒有下指導棋
• 相信制度、相信同仁
另一方面他又說:
• 自己設計都委會遴選制度
• 便當會制度是他發明的
• 自己具有 insight(洞察力)
• 會寫「速戰速決」「加速流程」
• 強烈厭惡公文旅行、要求效率
🔍 張力點在哪?
他同時主張自己是「高度制度設計者與效率要求者」,
但又主張自己在此案中「幾乎是被動、邊緣角色」。
這在邏輯上形成一個問題:
• 如果市長的制度設計與效率指令「確實有影響力」
→ 那麼說「完全沒有介入」就會顯得過度淡化
• 如果真的完全沒有影響力
→ 那前面對制度、文化、節奏的強調就顯得多餘
📌 這不是法律矛盾,而是角色敘事的張力。
ゝ「我不懂都市計畫、不會不懂裝懂」vs「我知道這樣做是合法合理的」
他說:
• 都市計畫不是他的專業
• 尊重局處與專業委員
• 不會不懂裝懂
但同時又反覆強調:
• 整個案子「合法、合情、合理」
• 檢察官不是專家,沒資格說違法
• 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毫無問題
🔍 矛盾點:
如果他「不具備專業判斷能力」,
那麼他「高度確信合法性」的判斷基礎從何而來?
邏輯上只有兩種可能:
1. 他其實理解並判斷過法規
2. 他只是完全信任他人判斷
但全文中:
• 兩種說法交錯使用
• 在需要否認責任時 →「我不懂、我沒介入」
• 在需要批判檢方時 →「這明明合法、你們不專業」
📌 這構成一種論證立場的切換。
ゞ「我幾乎不知道京華城案」vs「我詳細解釋每一個程序合理性」
他多次表示:
• 當時覺得與自己無關
• 沒有列管
• 甚至不知道最後容積數字
但全文卻能:
• 逐一解釋三份公文
• 解釋辛章、內簽、公展
• 詳述監察院糾正歷史
• 解釋每一個檢察官指控為何不成立
🔍 邏輯張力在於:
一個「當時幾乎未關注的案件」,
與一個「能完整還原所有行政合理性」的案件敘事,
在時間與認知上並不完全相容。
合理解釋是:
• 他是事後全面補齊理解
但全文中並未清楚區分「當時的認知」與「事後的理解」,
因此容易被讀者感覺成「前後說法不一致」。
々「司法不該有立場」vs「你們一開始就是要辦柯文哲」
他強調:
• 司法應該中立
• 不該預設立場
• 正義女神應蒙眼
但同時又斷言:
• 檢方一開始就是針對他
• 千方百計要辦柯文哲
• 有政治動機
🔍 矛盾點不是價值,而是方法:
他反對「未經證據的預設立場」,
卻在論述中對對方的動機下了高度確定的判斷。
這在邏輯上形成:
• 他要求的司法標準
• 與他對司法的指控方式
• 並未完全對齊
三、總結評語(中性、精準)
🧩 是否存在自相矛盾?
有,但屬於「敘事張力型矛盾」,而非「事實必然矛盾」。
🧠 矛盾的本質是什麼?
不是說謊或錯誤,而是:
在「我要證明自己清白」
與「我要批判司法體系」
這兩個目標之間,
角色定位與論證角度不斷切換,導致邏輯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