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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火燒連環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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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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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3
查了一下警員講的法規,一條都不適用是在哈囉。
現在警察跟本站網友一樣喜歡睜眼說瞎話。
至於拍照叫做尋釁滋事現行犯,我想只有幻想世界的律師會這樣說。
嗯!綠共最討厭的中國可能也是這樣做。
果然是紅共綠共一家親。
引用:
作者
Hermit Crab
警方強調,當下只是「善意提醒」,並非指拍攝車隊本身即屬違法,
提醒後民眾隨即離開現場。
連直接用尋釁滋事現行犯行政拘留都做不到了,台灣警察真溫和啊...
綠共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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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2025-12-03, 11:13 AM #
167
samwu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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