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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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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3
不知所云,早點睡。

引用:
作者FreeStorm
案例討論:

任何人對法官的合理評論自然是可以的...

而以下案例的黃色文字部分,才有教唆犯罪之嫌啊...



-----分隔線----

題外話,這裡還是要勸世一下草党眾,這上面的文字就是一個案例...

不要聽人家說什麼,就傻傻去做什麼...

像是血跡梗圖、或是什麼15001h都是負面教材...

其實...也不是不能理解,小草不犯法,有時會難受的心情啦...

所以我提供一個心法:「小草終要被割,不如給師父割」

來...呼口號....

橫批:「勿忘館長」...

大概是這樣...

附記:12月辯論終結,師父出山(X),師父復出(O)

來...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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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舊 2025-11-23, 01:55 PM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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