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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只同意一點,這件事是外交部要處理的。
觀念非常正確。
賴要請韓做的,就是發個聲明而已,就如前面講的,國會議長理應為涉及國會議員的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等事項發聲。
韓唯一要做的,也就只是發聲明,反正其他的他也做不到,他也只能做這件事而已。
其他的事,本來就是由外交部等相關單位來處理,事實上,其他政府部會都會就自己職權做應做的事。
但很明顯的,立法院長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所以什麼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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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外交部在這件事做了什麼???
映像中"外交部"專門幹"得罪部"的事
得罪新加坡是真的幹了不少,上次說人家鼻屎大,這次雖然不是外交部說的,但引起外交事件也該出來緩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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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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