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mwu995
Advance Member
 
samwu99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1
請問根據那條法規,韓必須這樣做?

自己無法無天可以,不能命令別人也無法無天。

應?是你想當然爾一廂情願吧!

人身自由,言論自由,這些寫在憲法(憲法第8條,憲法第11條),權責所屬單位是司法院跟總統,你又搞錯權責單位。都說法盲你要回去看憲法,一天到晚拿出錯誤觀念被人釘,跟某A一樣。

引用:
作者惡蟲

賴要請韓做的,就是發個聲明而已,就如前面講的,國會議長理應為涉及國會議員的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等事項發聲。
韓唯一要做的,也就只是發聲明。
 
__________________
我在故我思
舊 2025-11-17, 10:37 AM #39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mwu99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