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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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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2
引用:
作者oversky.
那就抓在美國工作的主管。
抓在台灣上班的人算什麼?
美國法官認定台灣總部決策者才有權利決定價格

要美國主管去背鍋,這麻煩可大而且很複雜,這樣子說吧

我要是美國主管我一定去DOJ 咬台灣總部主管出來,然後聲請庇護

因為我擔心回台灣命會不保,不如當個美國人賺美金還不用過勞

這事本來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就在LG 認罪轉污點證人後案情急轉直下

其它家選擇認罪協商。友達是唯一堅持不認罪,雖然其它家也有主管被關但大多一年到幾個月

只有友達2名主管加重到三年,其實你可以不去關或推給美國主管,後果可大,自己去狗或AI

事件主角後來有出書接受專訪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201807130015/
舊 2025-11-13, 09:16 AM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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