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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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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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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阿嬤已經過世了,欠費是阿嬤的名字,實話是「不會怎樣」。

如果是其它人的名字,中華電信可以不催討,欠戶可以不還,但是它也可以把欠戶列不往來戶。
如果當事人非得要用中華電信服務,就還一還。


我實際案例:
當年在離職前的公司拉了撥號網路,離職後忘記解約,撥號設定在電腦裡被同事免費使用。
20幾年後去中華電信要辦一支門號才發現,一開始還以為是人頭被冒用了,
後來一查,當年設定的email的確是我的,因為三個月沒繳費才停掉的。

中華電信的小姐也說,可以不用中華電信門號。才兩千多,我最后還是把它還了。
舊 2025-11-11, 09:3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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