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7
引用:
作者惡蟲
兩個是不一樣的事件。

你下面貼的是十年前,高雄發生疑似伊波拉病毒案件,因為醫院發現病人有疑似伊波拉的症狀,加上有非洲旅遊史,所以立即通報,中央派人去取檢體檢驗。

臺中的案例是,市府一開始並沒有認定是豬瘟,導致中央也不知道是豬瘟,然後就在中央並不知道的情形下,市府將檢體送到中央去檢驗,之後才發現是豬瘟病毒。
請問在臺中市政府沒有警覺並示警的情況下,中央是要如何能夠在還沒有取得檢體檢驗前就得知這次的檢體疑似是豬瘟病毒??
筊杯嗎?


引用:
高雄發生「疑似」伊波拉病毒案件


中央不知道,地方也不知道。
那要求地方派專人送檢體的依據是什麼?

而且據吼吼熊前面的貼圖,
是死了一百多隻豬後才送檢。
這麼嚴重的事件本該料敵從嚴,
為什麼要等驗出是哪種病毒才提高規格?
如果是其它會傳人的病毒怎麼辦?

說的好像如果不幸還有其它案例,
中央就「都」會派專人南下取樣本似的。

平常送驗是怎麼送的,
覺得方法不夠安全,
中央應該修改相關規定才是根本之道。
舊 2025-10-23, 05:49 P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vers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