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光復和台澎未定論其實可以分開來講,台灣光復確實是有這麼一回事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昭和二十年)8月15日,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而宣告投降。9月2日,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指示各地日本軍向同盟國投降,命令中規定在中國(滿洲除外)、臺灣、越南北部的日軍向代表同盟國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將軍投降,蔣中正隨後委派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將軍為其負責受降事宜的全權代表,何應欽則委派陳儀將軍為其在臺灣受降的代表。
10月25日,擔任降方代表的臺灣總督兼日本陸軍第10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之規定於10月25日在臺北公會堂(今臺北中山堂)向受降主官陳儀投降並簽署受領文件。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就此接管原由大日本帝國統治的臺灣(含澎湖群島),標誌著臺灣日治時期結束、以及戰後時期開始;中華民國政府將此事件視為領土收復之舉,因而稱為「臺灣光復」
台澎未定這事其實也好解決,反正台澎現在還是中華民國政府託管
想當日本人就回去祖國好好當個日本人
記得把中華民國身分證丟了,日本不承認有雙重國籍潤台騙健保廢物
想當中國人就留著中華民國身分證,只有只想當台灣人稍嫌麻煩
拿中華民國身分證享受各項權利義務腳上踏著都是中華民國政府建設來的土地馬路
還要繳稅就學就業在中華民國賺錢領薪水當官又有健保勞保。如果又不要這怎麼辦,革命推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