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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罷免,大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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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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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同意: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98條之2即『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應予廢止?」
https://web.cec.gov.tw/central/article/61393
果然要幫被抓的樁腳解套了
要是能立案 再花10幾億辦公投
kmt能把多數人洗成智障也是藍的本事
2025-09-08, 05:44 PM #
38
si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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