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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ce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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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7
三立是綠營的御用媒體耶,
居然女方敢去踩線
真有膽

濃情蜜意時就叫情趣,撕破臉了就叫性侵
現在看起來兩人確實交往過
女方也沒有否認交往
可能是男方太誇張,所以女方才會不爽
女方現在是用社群力量發聲,沒提告
但檢察官積極辦案? 嗯....很有心....

因為有交往事實
交往時也有兩情相悅發生關係
所以也很難界定什麼叫強迫什麼叫合意
有模糊解釋的空間

最後應該是不起訴處分
了不起判刑一年,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
但是女方徹底黑掉,以後也不用混了
舊 2025-09-05, 01:06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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