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mwu995
柯文哲他老婆那個是在檢察署的證人訊問。
你列這個是在法院的準備庭,兩個不同地方。一般是不能錄音錄影的,但是法庭會錄音錄影,當事人律師可以申請後取得。
|
一樣有規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庭(詢問室)防止受訊問人及在場之人自行錄音、錄影應行注意事項
二
為防止受訊問人及在場之人於偵訊時攜帶疑似可錄式手機、
掌上型電腦 (PDA) 等小型隱藏式錄音、錄影裝置自行錄音、
錄影,違反偵查不公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法警等於偵訊時,
應注意適時制止受訊問人及在場之人秘密錄音、錄影。
四
站庭傳呼之法警於受訊問人及在場之人進入偵查庭 (詢問室) 時
應注意檢視有無攜帶前開物品,如持有前開錄音、錄影裝置之手機等物,
在以偵查不公開及避免妨礙偵查庭秩序為由,委婉請其關機,必要時得保管至偵訊完畢。
五
受訊問人及在場之人自行錄音、錄影,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應視實際情況,
命於消除其錄音、錄影後,將錄音、錄影之裝置發還持有人;
如涉有犯罪嫌疑,應即檢舉分案偵辦,錄音、錄影之器材依法扣押之,
檢察事務官應報告檢察官即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