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wu995
自己影片多看幾次
1.只有0.3%損壞,過了一個月還沒處理完叫做處理能量足夠? 我聽你在唬爛
儲存空間跟處理設備數量根本差很大,設備數量放大幾倍很難.
2.處理時用怪手,你給我說是片片有登記?我聽你在騙
3.光電場量產過了10年,現在風災後才再研究大量損壞的相應處理量?
因為之前根本設場時就不必準備這些方案,先上了再說.
天塌下來跟政府一起皮.法規看來很美好,執行起來很可笑
4.之前安裝的光電場不用環境評估,也不用管損壞光電板處理.
(環評是以前民進黨聯合環團搞出來的,大大小小建設都要環評,
自己要瘋狂擴大光電場就不用了,高雄大樹鄉剷平山頭裝光電板兩期都沒環評)
板子來裝好收工等收錢.這些都丟給以後的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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