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是象徵大於實質,講白點就是人民賞政府一個大巴掌大會
這次同意票是不同意三倍超過前兩次以核養綠和重啟核四公投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42-370b4aaf8ccb
5月13日立院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案一事,該法經萊爾校長於第10天公告後,來爾校長即強調,核電廠重啟在程序上遵循「二個必須」,第一,核安會「必須」依法訂定安全審查程序辦法;第二,台電「必須」依照核安會所訂定辦法,進行自主安全檢查,評估有無重啟的安全條件,重啟的期程與成本效益;而對於核能議題,賴總統與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也一再重申,政府必需秉持「核安無虞」、「核廢有解」以及「社會共識」的「三個原則」;因此卓院長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依新法修訂子法時,務必以確保核能安全為首要考量,已除役的核電廠若有重啟再運轉的需求,也必須進行輻射查核以及耐震等安全評估,經主管機關換發執照後始得運轉。修正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
核管法修法懶人包!核三廠除役時間?修法後核電廠延役20年?
那個核安會安全審查程序辦法就是卓仔所說的子法,核安會已在8/1預告
目前子法草案在60天預告期,最快10月公告上路
所以要不要重啟核三跟公投無關,跟立法院有關,跟無能政府鐵票倉有關,萊爾校長順便試水溫
結果這次公投不只核三所在地恆春同意大於不同意,連高雄台南都是同意大於不同意
這已經不是一比二那我贏了問題,而是政權保衛戰的問題
所以會和普發現金一萬一樣再次髮夾彎頭文字D給你看
停怕了?都投票了還停,綠電落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