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ㄧ本道
Power Member
 
ㄧ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0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20090)


第 3 條
在庭之人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自行錄音、錄影;
未經許可錄音、錄影者,審判長得命其消除該錄音、錄影內容。
前項在庭之人,於行遠距審理(訊問)開庭,包含遠距端出庭者,
及未經審判長許可,以科技設備見聞視訊過程之人。
審判長為第一項許可時,應審酌錄音、錄影目的及對法庭程序進行之影響,
並得徵詢其他在庭之人意見。但有依法不公開法庭審理或其他不適宜情形者,不應許可。

師父自詡百年難得一見天才政治家
師母跟他那麼久,會過目不忘過耳不漏也不是什麼難事,一切都是合情合理
舊 2025-08-24, 10:43 AM #42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ㄧ本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