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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mwu995
注意喔!是未來新設案場才要?如果記者沒寫錯。那過去設的光電場就放水流?
這次中颱掃過,遭到損壞比率不到全體光電廠場總量的0.3%,然後事業廢棄物儲存跟處理能量就嚴重不足,花了一個月還沒處理好。台灣不只是小小多山的國家,還是常常強烈颱風掃過的國家,遇到更多的光電板損壞時,廢棄光電板還不是道路農田隨處擱置?這可不是極限情況而是正常情況。請問認為光電場不需環評的政府,遇到更慘的狀況是震怒後放水流?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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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我看到時也想到。
除非 環境部 硬起來,舊廠商只能透過罰,罰到自己處理。
但罰錢回到政府,政府又付給廠商。
對受災戶,土地 根本沒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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