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莫爺
Major Member
 
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4
引用:
作者qwer456
如果反擊打回去(女店員好像有揮手打回去幾下)
遇到懂法律的人可能變成互相提告傷害
如果傷害罪成立的話對苦主來說很冤
所以會看到有人被打寧願一直擋一直跑也不願意還手
這部分已經變成一個很變態的風氣

那是沒有證人、證據的情況下,才會變成羅生門。

有的話,正當沒過度反擊、壓制,基本上沒事。
__________________
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25-08-20, 08:48 AM #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莫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