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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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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新竹 台灣
文章: 290
引用:
作者muq643
第一次鬧完被帶離
然後又再回來繼續鬧第二次
只因為店家不借廁所?
真的是這樣嗎?
不是看老闆是女的好欺負?
還是想收保護費?
然後警察說對方 情緒失控
所以不適合逮捕
這是啥理由?
然後還說這不是現行犯?
上面的內政部
跟警政署
不用關心一下是不是有啥黑幕嗎?
還是要讓民眾鬧大才又有人要下台
借不到廁所暴怒砸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LWY6xPOIhA)


為什麼一個人情緒失控演變成過節變成整個台灣都很爛? 哪個國家沒有情緒失控或精神疾病的人呢? 這樣的邏輯能力比情緒失控對台灣的危害更大。
舊 2025-08-18, 03:13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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