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uq643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台灣可以爛到什麼持程度?

第一次鬧完被帶離
然後又再回來繼續鬧第二次
只因為店家不借廁所?
真的是這樣嗎?
不是看老闆是女的好欺負?
還是想收保護費?
然後警察說對方 情緒失控
所以不適合逮捕
這是啥理由?
然後還說這不是現行犯?
上面的內政部
跟警政署
不用關心一下是不是有啥黑幕嗎?
還是要讓民眾鬧大才又有人要下台
借不到廁所暴怒砸店
     
      
舊 2025-08-17, 11:28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q643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