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電軍與憲兵士官兵涉共諜案 4人二審仍最重判7年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4日電)總統府維安前憲兵士官賴重宇、黎育爾、
林裕凱及前資通電軍士兵陳文豪涉收賄洩密中共。一審各判5年10月至7年不等。
二審今天改判黎男6年7月徒刑,其餘駁回上訴,可上訴。
本案起於,賴重宇等4人被控分別於民國111年至113年間,
透過「學長拉學弟」方式收受新台幣26萬元至66萬元不等酬勞,
將211營及電指部公務上應秘密資料,
透過黃姓中間人(通緝中)轉交或直接交付給中共情治單位。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與國家安全法,判處賴重宇有期徒刑7年;
黎育爾犯收賄罪6年8月;林裕凱犯收賄罪5年10月;
陳文豪犯收賄罪與國安法判6年5月。
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做出判決。(編輯:張雅淨)1140814
總統府憲兵當共諜 高院痛斥叛國、危害國家安全
高院考量賴四人坦承犯行,並繳交全部犯罪所得,均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八條、
國安法第七條等規定減刑。但高院也在判決書嚴厲斥責賴四人收賄洩密犯行,
「所為背叛國家」。
高院合議庭指出,近年來,中共不斷對台施壓,逐步塑造戰略環境,
為未來可能行動建立正當性,賴四人應知悉效忠國家重要性,
且二一一營、電指部分別職司戍衛總統府內勤務及情報機關,都是極具機敏的重要單位,
卻被中方收買洩漏總統府內或電指部應秘密的軍事資料,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
危害軍譽及民心士氣,助長中共「三戰」(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的作為,
且「學長拉攏學弟」共同犯案,直接販賣軍事第一線情報,所為已背叛國家,危害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