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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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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LDSKINGII
你在打臉廢物無罪推定鬼扯論嗎?


我還是一樣,光是橘子這件事我就不能接受。
但是如果有其他證據,這就得法院去審,檢院去查。

從很早一開始,我就說如果橘子為了這件事要跑,你理當要抓回來。
但是如果沒有別的證據,我認為還是要橘子要回來才能放人。

至少橘子應該出面說明才對。
但是,既然已經起訴了,其實就應該放人了。

因為,其實司法怎麼個爛大家都知道,這明明就是政治迫害司法,司法迫害政黨。
 
舊 2025-08-12, 09:35 PM #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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