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
引用:
作者惡蟲
不會直接判國會違憲。
而是國會通過的某法案違憲。
我國的大法官本來就有審查法律是否違憲的權力,而我國法律必定是由立法院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的。
所以從以前到現在,每一件釋憲案宣告違憲,都是在宣告立法院通過的法案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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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惡大, 被[
大法官]公告[
違憲]的法案有什麼
罰則呢?
中華民國刑法 - 第 100 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