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銀鐵人
清官難斷家務事,除非把家爆犯關押不然無解,但這麼做又會違反人權,畢竟台灣不是極權國家


我覺得這個保護令應該改成,受害者可以無條件殺死加害者,在發生生命危急的情況下就可以。
舊 2025-07-31, 09:38 A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沒問題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