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
職責: 負責選務之最高機關,包括選舉的規劃、執行、監督與爭議處理。
適用舉報內容:
散布假選舉資訊
選舉違規行為(例如虛報選舉事務、誤導選民)
涉及中選會業務的選務異常問題
聯絡方式:
網站:https://www.cec.gov.tw
電話:02-2356-6000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地方法院檢察署(若涉及刑責)
職責: 若涉及選舉法之刑事犯罪,如散布假訊息影響選舉結果,應由檢察官偵辦。
適用舉報內容:
散布影響選舉的虛假訊息(依《選罷法》第104條)
妨害投票秩序、暴力威脅等行為
建議舉報方式:
可至當地地檢署按鈴申告
或透過線上檢舉平台(部分地檢署已建置)
三、內政部警政署網路警察(若為網路散布)
職責: 若違規內容為透過網路(如論壇、社群媒體)發佈的虛假選務資訊,可向網路警察檢舉。
適用舉報內容:
網路散布假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