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誰說總統可以伸手到檢察體系的?
不要亂說。
大法官提名權雖在總統,但是總統不能干涉大法官審理案件。
總統制國家多半都是由總統提名大法官,如美國,先去了解一下制度再來。
至於監察院的提名,自己去找當初修憲的人,沒記錯的話,就是現在的在野黨。
當初執政時要修成現在的樣子,怪誰?
而且現在在亂搞的就是立法院,需要被制衡監督的就是立法院。如果連誰在作亂都搞不清楚,或許你需要先去弄清楚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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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本來就行政體系的 以往為了維持法治國家形象不敢做太跨張
還會表面維持中立 獨立形象
現在執政黨為了自己政治利益,早就棄國家法治於不顧了
大搖大擺的介入了 鄭文燦在被掌握金流 人證後還能被多次簽結
京華城案辦到整個國家司法體制蒙羞 沒人願意相信司法公正性
鏡周刊等特定媒體天天放出檢調才有的消息
甚至自己直言不諱 經營了很久
結果檢察體系自己人調查自己人的方式就是早上問完下 下午說沒這回事
然後媒體繼續放消息,都做到這種地步了 還在說檢察官好棒棒台灣是法治國家的
我不知道是智力堪慮還是睜眼說瞎話
監察院也可以廢了,自從最大政敵下台後
監察院什麼事都不幹了,裡面最忙的大概就司機了,忙著在監委們上下班或是去理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