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祥風日照
一直都在比爛,也是因為選制抄半套啊
總統可以伸手到檢查、大法官會議、提名監察院。偏偏又是四年一選,國會全面改選,沒有滾動調整的可能。人家國會不但有輪替改選,還有上下議會,總統亂搞導致民意低落就可以彈劾總統。
更大的民主不是搞大罷免,而是中止四年一次全國性的空白支票大選與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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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總統可以伸手到檢察體系的?
不要亂說。
大法官提名權雖在總統,但是總統不能干涉大法官審理案件。
總統制國家多半都是由總統提名大法官,如美國,先去了解一下制度再來。
至於監察院的提名,自己去找當初修憲的人,沒記錯的話,就是現在的在野黨。
當初執政時要修成現在的樣子,怪誰?
而且現在在亂搞的就是立法院,需要被制衡監督的就是立法院。如果連誰在作亂都搞不清楚,或許你需要先去弄清楚再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