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祥風日照
一直都在比爛,也是因為選制抄半套啊
總統可以伸手到檢查、大法官會議、提名監察院。偏偏又是四年一選,國會全面改選,沒有滾動調整的可能。人家國會不但有輪替改選,還有上下議會,總統亂搞導致民意低落就可以彈劾總統。
更大的民主不是搞大罷免,而是中止四年一次全國性的空白支票大選與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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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人非聖賢,總有"爛"點可挑;不夠爛的,對手也會潑汙泥,搞到大家一樣爛、比爛賭爛,一邊棄投,更爛的上台。
我覺得制度"能"簡單些更好(不是為簡單而簡單),選舉絕對多數者上台:投票數過半上台、未過半取前二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