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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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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這串居然沒更新...


這有什麼好更新的…
早就說過,正常的情況下,只要檢方認為有串證的可能,本來就是可以申請羈押。
至於法院什麼時候開庭,什麼時候走完所有一審的程序那是法院的事。

而辯方要提出停止羈押或交保,法院雖有裁量,但是一定是參考檢方的。
正常的一般人就是這樣,司法改革?到了柯文哲才是改革,小老百姓要等到猴年馬月?

再者也沒有聽過起訴就一定得交保的放人的,殺人罪重傷害罪一樣都是起訴後仍羈押。
所以有什麼好更新的?
舊 2025-07-22, 11:57 PM #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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