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7-03 民眾駕駛車輛或行走在道路上是否需服從義交指揮交通? (
https://www.npa.gov.tw/ch/app/faq/v...&serno=A1082123)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 條規定,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服從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之指揮。
另依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
交通義勇警察大隊執行指定之協助整理交通秩序、交通指揮、疏導與管制、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設施損壞通報及維護、空襲及戰時交通指揮、疏導與管制及其他經指定之警察勤務。
二、義交係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之人員,故民眾駕駛車輛或行走在道路上應服從其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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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是公僕可執行法律賦予之公權力;
如不服從義交的[應]服從,那不服從義交指揮的民眾會有什麼法律處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