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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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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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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mwu995
「預算法」第83條條文規定,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三、重大災變。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總統蔡英文在8年任期內共花了特別預算2兆5500億元。
前瞻基礎建設8400億元、
海空戰力提升2400億元、
新式戰機採購2500億元、
新冠肺炎防疫8400億元、
疫後強化韌性3800億元,

前瞻基礎建設該算是特別預算嗎?
新型戰機採購不能編在國防預算嗎?
疫後強化韌性有緊急到要用特別預算編列?
後面這兩個可算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每年買戰機?沒有嘛,每年新冠疫情後?不會嘛,緊急喔會死人的

至於錢沾?就是錢沾過水了不知洗到哪酬庸了誰
舊 2025-07-14, 11:30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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