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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
*停權中*
 
老老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所以對於長期離開台灣的
要有新的法條規範
選舉權就是其一

要移民定居台灣的
應該通通比照外籍配偶.與居住證辦理
而不應該開小門
以免出現洗國籍的匪諜滲透

家屬老人.小孩依親
更也該嚴加管制.最多給居住證
就照外籍人士辦理
舊 2025-01-28, 06:47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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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