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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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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2
引用:
作者惡蟲
觀念全錯。

前面講過了,資策會是否擁有著作權一事,高自始至終都未反對,你如何去主張資策會沒有著作權!?
再說了,資策會的論文是合著,也就是創作者不只高一人,退一萬步而言,就算資策會沒有著作權,著作權也不是高一人所有,要引用也必須經其他作者同意。

前面也講過了,告訴是訴訟要件,不是構成要件。
逾期告訴不影響高是否有抄襲的事實,更不用說資策會不上訴也不能證明高沒有抄襲。

原告當然必須去提出證據,特別是本案還是自訴,現在就是原告提出了證據,法院調查後也認為原告主張有理由,被告顯然有成立誣告罪,所以才會判高有罪。
你又是根據什麼去主張原告沒有舉證?


你才觀念全錯。

資策會是否擁有著作權一事,
四位作者有全部都同意嗎?
你如何去主張資策會有著作權!?
期刊論文是合著,
著作權要轉讓給資策會,
有經第四位作者,高的指導教授同意嗎?

高的引用,其它三名作者自始至終都未聲明不同意,
原告又如何去主張高是抄襲?

誣告一案,有叫其它三名作者出庭嗎?
資策會有出庭嗎?
期刊有出庭嗎?
你說法院可以調查,是調查了什麼?
舊 2024-08-25, 12:58 PM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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