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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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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EAC212
在oversky.的說法我的理解是.
資策會擁有著作權但是已經過6個月的告訴期間,所以判決自訴不受理。
告訴不都是有時效性嗎?? 可以換個人再告?? 或者 雖然資策會的告訴逾期了,但法官還是可以照判被告有罪??!

雖然惡蟲的回應是.
就甲打傷乙的這個事實,並不會改變。
資策會如果擁有著作權,著作權不會因為逾期告訴而改變成為高所有,

看起來像是答非所問??!!
我並沒有看到 oversky在説著作權要變成高所有呀. oversky講的重點應該是在告訴時效吧?!
是我看不懂 oversky的描述文字? 還是惡蟲看不懂oversky的描述文字??


你把二件事弄在一起了。

資策會告著作權是一件案子。
翁告高誣告又是一件案子。

資策會的著作權案已經因為逾告訴期,而遭法院判決不受理。

但現在是翁去告高誣告,法院是就高涉嫌誣告的部分判決。

為什麼會去扯到資策會的案子去?這樣的講法有些莫明奇妙。
舊 2024-08-24, 12:53 AM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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