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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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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1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你講的1
屋主喜歡住大房子 就跟車子 有人喜歡買大CC的大車 問題他都一個人開
這是他的人身自由
當然 他也有可能出租 但這國家很難查證
2的話
一個人多半只住一到兩間房
超過的房子很可能是在屯房或出租不申報
所以2要多繳稅 結案



自由不是可以不平等的理由,
也是可以加以限制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B0000001
引用:
民法
第 17 條
1 自由不得拋棄。
2 自由之限制,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
舊 2023-12-30, 03:29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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