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zynut
不要小看臺灣人的智慧……
以下說的都真實案例:
有人跟公司講好,每個月意思意思扣個七八千(就最低勞工薪資),帳由公司作。
(實際上他賺的當然不止)
(後來這個人跟公司鬧翻,公司說要公事公辦他就提前退休了……)
另一個更狠,政府後來有修法,所得低於某個數字(謂生活保障之類的)不能扣。
這個人就每個月精算,每個月都不超過那個數字,就都不能扣。
他做的是輪班,同場所的人每個人都因為他請假請假而不斷加班,加班加到煩死了怨聲載道……
我也是因為有這個人才知道,原來有修過這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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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例子前題是在公司勞健保低報很多才有可能
會去這種公司,這不叫智慧
如果不是角色特殊或有企業不可缺乏能力,不然,企業身為第三人,並沒有理由幫員工作假背上法律責任
(公司有可能會變成自己的財產被強制執行,當然,前題是人資及主事者不是笨蛋)
這幾個2x歲的初出社會的年輕人,如果要公司配合他們扣假薪水,若不是在企業位高權重,誰理?
若這幾個年輕人背景雄厚,家長應該也是會先力求合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