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跳海人
沒錢賠? 不要以為蹲一蹲就沒事了
這種企業一定會有法律單位,助理拿執行命令透過地院查一次也不過500元
只要查到有投保記錄,扣薪就會如影隨行的跟著他
除非去做拿現金的工作,不然,20初頭的年輕人,想逃過賠償應該是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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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臺灣人的智慧……
以下說的都真實案例:
有人跟公司講好,每個月意思意思扣個七八千(就最低勞工薪資),帳由公司作。
(實際上他賺的當然不止)
(後來這個人跟公司鬧翻,公司說要公事公辦他就提前退休了……)
另一個更狠,政府後來有修法,所得低於某個數字(謂生活保障之類的)不能扣。
這個人就每個月精算,每個月都不超過那個數字,就都不能扣。
他做的是輪班,同場所的人每個人都因為他請假請假而不斷加班,加班加到煩死了怨聲載道……
我也是因為有這個人才知道,原來有修過這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