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終極密碼
台灣詐騙集團真的太多
政府也無法有效的去打擊這些詐騙犯罪
打詐辦公室一直開 也沒有啥效果
其實可以提升詐騙刑責 100萬新台幣就 關20年
10~100萬詐騙就 15年 看還敢不敢犯法
去年台灣統計詐騙車手人數有兩萬三千人之譜
這次柬埔寨詐騙案靜宜女大生被遣返中國
判刑有罪肯定會關在中國監獄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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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騙忽然盛行就是因為個資法的施行
導致警察追查詐騙金流時每一個金流節點都要另外發公文,一來一回耗時1~2天
如果詐騙集團中間轉了5~6帳戶,就要6*2=12天才查到最一個帳戶使用者
但是錢在案發1~2天內早就轉走,2個星期過去錢早就去國外傳一圈不知道飛哪了
另外 ,台灣法官輕判也是重點,人頭車手都判半年以下,半年就出來繼續詐騙
如果法官願意每個都判5年,詐騙案早就少到1/1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