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rstorm-5
學生只有對人用詞上要注意, 如果對方做錯事情就可以隨自己心意去嘲弄~
我是真的不反對, 但大家認為這樣做是OK的?
其實現在我都偏向於直接請警察, 免得自己衝動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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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重點。
做錯事態度委婉點,對方態度還強硬那可能還有點不通人情。
但樓主的例子,看的出做錯事的人有「委婉」的感覺嗎?
做錯事態度這麼gy,還要人客氣,被嘲弄不就剛好而已。
學生唯一做錯的事,包包不應該給保全翻的,連警察也不能翻包包。
正確的做法是,自己打開包包給人看,自己掏東西。
除非你是現行犯,警察才有權力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