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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_D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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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_DD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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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野口隆史
依照這邏輯
我也可以走到你旁邊,告訴你我身上東西不見了
懷疑是你偷的,請把你的包包給我檢查
反正如果不是你偷的,配合一下為什麼不行?
只是小事一件而以不是嗎?

還有這種事怎麼可能會是小事?
這明顯有觸犯強制罪的嫌疑
在公共場合公然指控你偷竊,這麼嚴重的事說是小事情?

我特別說到:在"某些情況"下是好的反應或作法嗎?

你說的情況跟樓主提的例子有很大不同,同是路人地位是相等的,
你說的情況就會觸犯強制罪,甚至搶劫罪。
但賣場警衛跟逛賣場的客人,地位雖也相等,但以"職責/任務"來說是不同的,
賣場警衛的職責/任務就是預防潛在小偷、嚇止現行犯,維持賣場安全,不是嗎?

你或許會說警衛就是看那個高中生不順眼故意刁難,
不管故意刁難或是警衛真的看到高中生有奇怪舉動,
又或純粹是刻板印象,就覺得高中生三三兩兩就是來偷竊的,這都不重要,
既然警衛懷疑,高中生打開包給看,沒問題就放行不過2~3分鐘的事,
事後高中生不爽給警衛比個中指,甚至再後續客訴都可以。
(當然如果警衛先動手作勢要拿高中生的包包來檢查,那狀況又不同了)

但用那種做法,在一群人圍觀下,面子裡子確實都有了,
也著實挫了警衛跟經理的銳氣,甚至讓他們無地自容,然後呢?(這個是重點)
對高中生來說,可能會想被冤妄後終於吐口怨氣,之後他的人生每次遇到類似的事
(這裡要再次強調,在"某些情況"下,而不是所有狀況),
都用同樣理直氣壯、得理不饒人的的方式來處理...

就人生/職場的角度來說,可能被旁人認為脾氣很硬、不好相處之類(人際關係變差),
又或可能損失了一些有形/無形的貴人等等...

就如有明文法條規定,一般狀況下,警察沒有搜索票,不能要求汽車駕駛人開後車廂查看,
以後這位高中生遇到這狀況很可能就會這樣做,
現實來看,警察確實拿他沒皮條,但如果那個警察也一樣"硬",
不開可以,直接請到警察局喝茶,就算沒到警察局喝茶,這過程中跟警察的口角來來回回,
這中間浪費的時間,以及讓自己很不爽,心情很差,甚至怒氣滿點,到底是誰比較虧?
(警察/警衛就在那邊值勤,花多久時間沒差)

還是強調,在法理上高中生確實站得住腳,但為何不多想想,是否有折衷或柔軟,
或更聰明的方式來應對?
     
      
舊 2023-06-01, 10:38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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