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范右使
這個應該是歸類在「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來規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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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定義在
偷工減料
地質檢測不實
人為故意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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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重罰9萬
又不是永遠停工
只要出現塌陷或天坑
建案立刻停工
直到把毀損的鄰居修復.或重建
看有哪個建商
可以刻意忽視公共安全而去亂搞
上上下下都是我的人
隔壁無錢又無權的住戶.只能吞下去
看我哪天高興給你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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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側翼
高雄下陷
高市政府已經幫它們另外安置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