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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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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sclee
你覺得軍紀一點都不重要?
ok 啦 無所謂


海空軍刑法第49條第3項之對『上官』施強暴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本來就不能判五年,如果是職業軍人,我認為可以判到頂三年
但是教召人員,教召結束就不是軍人,你就算判他三年對軍紀也不會有幫助
舊 2022-12-11, 05:59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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