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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應變中心的預防或應變措施!!

2018-03-29 災害應變中心的角色與功能:回〈一張災害防救法的期中考卷〉
然而,以我對災害應變中心的認知,這段論述侷限在其部分的角色與功能,
以美國的研究來說,災害應變中心所肩負的功能至少有:
協調、擬定應變策略、掌握救災作業執行情形、搜集資訊、訊息發布,以及接待重要人物等六項。
這六項功能如果不由災害應變中心來統籌,現場人員不但無法處理,更將加重應變人員的負擔與困難。

災害應變中心看似不起眼,但其實擔負著很重大的角色。
與其建議應該將之瘦身,弱化其在災害應變中的角色
,吾人更應關注的是災害應變中心的各項功能與角色是否已完全發揮
甚至,更需藉由立法與監督,持續敦促且強化其各項協調與聯繫的能力,如此才能充分地應變各種類型的災害。

2016-09-16 何謂災害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 
至於何謂一、二級開設級別,中央與地方各訂有不同辦法處理災害預防或應變措施。

面對各項災害的預防、應變措施以及及時掌握災害的狀況,中央開設時由1人擔任指揮官,
並有其他1至5人協助指揮,而若指揮官認有必要時,
得請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協助協調整合災害應變事宜。

目前明列於該要點中的「災害」有14種,分別為風災、震災/海嘯、火災/
爆炸災害、水災、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
輸電線路災害、寒害、土石流災害、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礦災、森林火災。

而以上災害當中,僅遇風災與水災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規模有分級,
並由主管機關研判,情況輕者以二級開設,情況趨於嚴重者則提升至一級開設。

至於各地方的災害應變中心開設級別與作業辦法,則是依地方政府自治法規辦理,以台北市為例,
一級開設是由市長兼任指揮官,二級則是指揮官由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代理。
     
      
舊 2022-09-19, 04:4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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