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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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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sible
如果日立真的這麼主張,在法律上真的站得住腳? Storage一套幾百萬,全公視上下真的沒有IT人員可以進行操作? 這樣的說法並不合理。通常管系統帳號的苦逼就是管Storage的苦逼,謝謝!




那還真的要看服務協議或是設備合約怎麽簽的,
很多國際大廠標準服務條款直接就寫賠償責任上限就是年費或是合約總額,
再多沒有,你咬我啊!而且還得先證明確實是廠商的疏忽或是故意才算。
舊 2022-03-15, 10:0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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