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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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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惡蟲
一個小小的擦撞事故要搞到生死相搏??

這意思是說以後有糾紛大家都不要上法院打官司了,改成進競技場決鬥,活著出來的人就是對的,是這樣嗎?


直接報警處理有那麼痛苦嗎?非要打到你死我活不可?


跟我講一下你活在哪的世界,
你捏死螞蟻的時候會有生死相搏的想法嗎
就算兩個實力相當的人互打,打贏的永遠是那個不怕把人打死打殘廢的,
這事情要不是鬧上網路又趕上了時間鬧大了,上法院根本就小事情。
舊 2021-11-16, 01:14 P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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