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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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的糾紛真的很多, 讓一個亂開的, 跟一個亂打的, 會有不同感受.
說穿了也就是多數人敢在方向盤後面囂張, 但實際上要開打就會縮了有關.
這話不好聽, 但是事實, 不想實際上遇到真的暴力份子.
如果要講法治, 那就要交通跟暴力都同等看待, 同樣注重, 不分大小, 通通要遵守.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除了這以外, 法條之間也要平等, 沒道理交通可輕, 暴力為重.
說人話(白話): 我會覺得暴力方得賠償, 但不會去同情那個大學生.
想想看如果鬼之切KO了機車騎士, 那會不會是他只是個大學生(沒錢賠)?
人性而言, 很有可能, 我也不認為大學生父母會高尚到哪裡去.
要說暴力份子來自於父母的縱容, 那鬼之切車手也是來自於父母的身教.
都要一樣看待.
這就是我的看法.
完全的平等, 完全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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