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台灣的社會住宅我是不知道,但租屋市場我倒是覺的台灣對租客比較友善
有些國外,租客沒工作證明的,一律先繳 6 個月房租,因為你無法證明你繳的起接下來的房租
聽起來有理,但你在台灣能這樣做嗎?台灣會假設租客是弱勢族群而給於最便利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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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跟國外比或許有比較好地方
不過你謂友善也是因為市場上待租的開條件行情就那樣,若房東開像南韓或是你講一次超過三個月以上租金,那房東房子大概很難租出去
另外不是給房客最有利條約,一堆房東根本逃漏稅,太機歪哪天鬧翻就是被舉報
最近才看到一個房東趕人,房客就去舉報
還有上新聞一些趕不走,問問房東有沒有去法院公證就知.因為不想報稅...會被人賴有時也是自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