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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擦撞不要隨便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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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
itsture
到場處理的會是局長 隊長之類???
當人第一天住台灣???
恭喜又有人要升官了 這次會升到哪呢??
第一步懲處通常是先罰主管,調職或記過,等後續的調查結束後,如果還有其他人失職,才會做相關懲處。
你第一次看公部門懲處?
引用:
作者
Adsmt
我個人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恐怕是有人打電話關切。警察才會輕易放人。
警察的理由太牽強了,在場還有另外四位大學生的朋友,都不問一下現場情況嗎?直接就採信加害人的說法,很明顯事情沒那麼簡單。
不過在黑道橫行的高譚市,這種事也不足為奇了。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目前來看就是警方處理不當比較明顯,你講的東西等有進一步的證據再說。
2021-11-11, 12:47 PM #
74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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